根據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會議精神,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辦法即將做出部分調整💆🏻,調整後的申請辦法對教育學、心理學、教學方法等內容有了更高的要求:
除高等學校聘任的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學歷的申請人可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方法等課程培訓外,其他申請人(含本科師範專業的老師)在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前🪰,均須完成本市統一組織的《高等教育學概論》、《心理學概論》、《高等教育方法概論》等教育專業課程的補修任務,並取得考試合格證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以考試日期為準)。
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建議滿足目前申請條件的本科師範專業的老師盡快填寫網上申請,於2009年10月1日前提交,切勿錯過!
另外:
1🆙、本次已提交或準備提交申請但還未拍照的老師請直接到延安西路900號三樓拍照🍊🅱️,時間為每周五下午1:00——4:00。
2、以前提交過申請材料👮🏿♂️,但材料不齊或試講未通過的老師這次也要在網上重新申請,截止時間為2009年9月30日💁,請抓緊時間🙎🏼♂️。
人事處
200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