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2014年上半年度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工作將於近期展開,請相關項目負責人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驗收範圍
1.2008🔚📓、2009、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2.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已到完成期限)🧗♂️,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3.2012年及以後立項的項目不參加本次驗收👩🏽🍼。
二🧋🤙🏽、驗收要求
1.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驗收的主要內容是:項目申請書規定的各項研究內容以及申請書所明確的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項目申請書經費預算執行情況;項目所產生的論文💆🏻、專著🤦🏽♂️🤘🏽、專利、決策咨詢報告🎨、獎勵等科研成果情況🐓;項目實施情況等。
2.項目產生的科研成果的具體要求:主要項目成果第一署名人應為項目負責人。論文為正式發表、專著為正式出版⛓、研究咨詢報告需附實際應用單位的采納證明🚳。如論文已交雜誌社待發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須提供雜誌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證明或出版合同復印件👨🎤。所有成果均須註明"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資助"🦓。
三🏚、驗收方式
重點項目采取會議驗收形式,項目負責人需準備10分鐘左右的驗收答辯PPT🎞。驗收答辯時間將另行通知。
一般項目由專家審核材料進行驗收。
四、驗收資料的提交
1.科研創新項目總結報告的填寫
(1)2008、2009🏏、2010年度的科研創新項目總結報告可在"上海教育"(www.shmec.gov.cn)表格下載一欄中下載(必須是2009年製),按要求填寫👎🏼、打印🦶🏽。
(2)2011年度的科研創新項目總結報告必須在"學科建設與科技管理信息平臺"(http://219.228.12.64)上填寫和打印。平臺開放日期為3月12日至3月25日🤳🏿。
2.驗收需提交的資料
(1)項目申請書復印件1份(A4紙,雙面復印);
(2)項目總結報告5份(A4紙,雙面打印)🫳🏿;同時電子版發送至xxu@shu.edu.cn
(3)已標註"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資助"的項目成果(合訂成冊)原件1套;
(4)項目自評1份(紙質)。同時電子版發送至xxu@shu.edu.cn郵箱🙍🏿。要求對照預期成效與考核目標對項目進行自我評價,如項目目標的落實情況💁🏿♂️、項目特點👨🏿🎓、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情況👨🦯、項目實現轉化采取的產學研方式🙏🏿、項目成效等(格式見附件)。
截止日期:2014年3月27日下午16點
院辦
2014.3.11